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告厅管理制度


一、报告厅是举办学校会议与学术交流、重大活动的公共场所,由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管理与维护。本制度所适用的报告厅为:长安校区图书馆二层国际会议中心和雁塔校区图书馆五层多功能会议厅。 

二、申请使用报告厅需提前1-2天通过学校校务协同办公平台《学校大型场地申请流程》申请。需在申请单上写明事由、申请单位、使用起止时间、使用设备需求、担保人等信息。

三、使用报告厅应自觉保持设备洁净和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使用结束后卫生整理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

四、报告厅内的设备必需按照正确的步骤操作。不允许用户自行调试。在报告厅使用期间,发生设备突发性故障,要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五、报告厅在使用期间使用者应保证设施的完整与安全。发生设备人为损坏或遗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落实不到个人的,由申请单位承担。

六、提前结束使用报告厅时必须向管理员及时通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七、管理员离开报告厅前,务必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关灯后方可离开。

八、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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